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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可直接网上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12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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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到医疗事故时应按怎样的赔偿标准要求医疗事故赔偿?我国相关法律中对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有什么规定?在要求医疗事故赔偿时有哪些注意事项?本文为您做了详细介绍。

  今年,卫生部将对重大医疗安全事件实行网上直报,卫生部还将对各地的医疗安全形势进行分析和排名,并在卫生系统内公布结果。

  多举措遏制医疗安全事故

  昨日,卫生部发布消息,今年卫生部将推行“医疗质量安全回头看”、重大医疗安全事件网上直报、医疗质量安全告诫制度三大举措,遏制医疗安全事件的上升趋势。

  卫生部对及时上报妥善处理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责任人,开出了“鼓励条件”。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说,对于按规定报告并妥善处置的医疗机构,原则上不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对于瞒报、谎报、处置不力的,要从重处罚。

  此外,卫生部还将建立医疗质量安全告诫制度,对于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要在依法处理的基础上,对其主要领导进行告诫谈话。告诫谈话将分级进行,卫生部主要负责部属部管医院及部分省属三甲医院的告诫谈话;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省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告诫谈话。

  公立医院将推先诊疗后结算

  昨日,卫生部发出《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若干意见》,其中表示,将选择常见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小儿白血病、先心病等发病率高、疾病负担重、社会影响大的重大疾病,借鉴发达国家的肿瘤诊治经验,立足我国国情,制定符合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医疗保障和基本药物供应原则的规范化诊疗指南,开展重大疾病的规范化诊疗试点工作。

  同时,探索基于规范化诊疗的单病种支付与收费办法,控制医疗费用,有效减轻重大疾病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意见还要求,要改革公立医院收费服务管理,减少患者医药费用预付,方便参保参合患者就医;逐步推行持卡就诊实时结算;与预约诊疗措施相结合,识别患者医保身份,逐步实现患者先诊疗后结算。

  此外,改善急诊“绿色通道”,及时救治急危重患者。意见明确,加强和改进执行急诊分区救治、绿色通道进入住院救治和手术救治。

  意见要求,加强医患沟通,防范医疗纠纷。实行医疗工作“首诉负责制”,设立或指定专门部门统一接受、处理患者和医务人员投诉,及时处理并答复投诉人。

  医疗事故赔偿是医疗事故纠纷中争议最大的话题,也是解决医疗事故问题的主要途径,了解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的法律知识对于医疗事故的当事人来说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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