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术后失明 索赔67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11 23:31
人浏览

  10年前,本是一名医生的庞小军左眼突然感觉看物出现模糊,可是在昆医附一院的一次手术后,他的病情并没有得到控制,而更让他意外的是,他随后到省第一人民医院和成都军区昆明总医院检查,却被告知昆医附一院的那次手术是失败的。一波三折,他正准备向医院讨说法时,医院有关人员却说,检察院鉴定中心重新鉴定。其鉴定结果是:“因为缺乏临床资料,不能作出客观判断,故决定将本案退回。”

  2006年8月22日,五华区人民法院对此作出判决:昆医附一院在医学会对庞小军进行鉴定时不能提供庞的原始病历,使医学会无法对医疗责任作出评估,因而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于是法院判令其一次性赔偿庞各项经济损失44778.7元,庞的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拿到五华区人民法院判决后,庞小军不服,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4月1日下午,庭审后,主审法官宣布择日宣判。(文中庞小军为化名)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