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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讨债整两年 法院调解仅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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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7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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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8月3日,天津市东昌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刘洪义从法官手中接过5000元现金,感慨地说道:“异地讨债整两年,法院调解仅一天!我在易县法院真正看到了‘公正与效率’”。

原告天津市东昌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北省易县白马乡匡山村橡胶制品个体工商户史国忠素有业务往来,截止到2002年8月4日被告共从原告处赊购再生橡胶计款8510元。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总以种种理由拒绝给付。2003年11月28日,被告给原告写下还款计划,约定于2004年6月底还清原告欠款,到期后被告未履行,原告无奈起诉到易县人民法院。

在近三个小时的庭审中,法官根据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证据,依法查明案件事实,并巧妙地运用法庭调解艺术,耐心细致地分别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摆事实、讲法律,从双方的合作关系讲到诚信。原、被告双方在法庭主持下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原告自愿放弃部分货款,被告当庭给付5000元为清。双方当事人均十分满意,表示今后还将恢复业务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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