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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释法欠费案原、被告互相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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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7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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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江苏省宁县水利站将118户拖欠水费的农民告上了法庭。经过睢宁县人民法院法官耐心释法、巧妙调解,村民们纷纷自动上缴拖欠水费,水利站也主动撤回了诉讼。

2003年夏,睢宁县水利局各水利站按照规定引水灌溉农田。秋收后,各水利管理站开始按照规定征收水费,一部分村民则认为水是河里的,不应该交费。水利站多次催交水费无果,今年3月,睢宁县水利站陆续将拖欠水费的118户村民告上了法庭。

经过审查,原被告之间存在事实上的供用水合同关系,水利站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并无不当,被告应当向原告交付水费。睢宁法院要求承办法官决不能简单的一判了之,而应当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让其了解相关法律,防止矛盾激化群访事件的发生。承办法官们一面对照相关法律法规,一面以相关案例释法,与当事人双方交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村民们了解了法律,意识到了不按规定交水费的严重后果,纷纷上缴拖欠的水费,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和解协议,水利站也连忙到法院撤回诉讼,其他未交费的农民看到这种情形也纷纷主动去交水费。目前该批案件已有61件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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