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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法院:民事调解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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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7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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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如皋法院不断强化民事调解工作,积极化解各类矛盾,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截止到6月份,共调解、撤诉各类民事案件1058件,调解率(含撤诉)达53.4%,该院民事审判人员在大量的审判实践中,总结摸索出—套经验,即“五准”调解法。

—是“站准坐标”。不管是在哪个诉讼阶段,也不管是在什么场合,法官都始终如一地站在居中调解、合法调解的坐标上,保持自己的言行合乎法律的规定。二是“找准症结”。法官通过庭前阅卷、证据交换、找当事人谈话等方法,找准当事人发生纠纷的起因,抓住矛盾的症结所在,开出“药方”。三是“摸准脾胃”。法官在调解过程中,针对不同性格、不同知识层次的人,采取不同的宣传、教育、疏导方法和形式。四是“看准火候”。法官通过对案情、争议焦点、当事人性格、脾气等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抒握调解的最佳火候,庭前能调结的,不放到庭后进行;必须开庭才能调解的,庭前不组织调解。对某些案件,抓住其规律性的特点,适时寻找突破口,化解矛盾和纷争。五是“借准外力”。通过调查摸底,在当事人的代理人、亲戚、朋友、家人、当地村镇领导中找出对当事人有影响力、“说话算数”的人,请他们做当事人的教育、劝说工作,借亲情、友情、同乡之情,灌输法制意识和传统美德,缓和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引导他们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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