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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太谷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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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7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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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 李喜斌 赵雪云)9月13日,晋中市首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太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正式挂牌成立。该调委会的成立,将为及时化解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民事纠纷和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人民调解介入交通事故处理,可以解放警力,能够将事故处理民警从繁琐的纠纷调解中解脱出来,增加路面巡逻警力,保证交通秩序的畅通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大大节约社会成本。人民调解所耗费的调解成本远远小于交警调解的行政成本,加之人民调解组织调解交通事故纠纷不收费用,更不用花钱请律师协助处理,当事人或自己的代理人就可以有效参与其中。人民调解奉行“和为贵”原则,将对话建立在协商的基础之上,当事人双方更易于接受。人民调解介入交通事故纠纷,有效弥补了交管部门权力运作的不足,在情与法的兼顾下有利于当事人利益的最终实现,对建设和谐警民关系有着良好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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