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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首开全国人民调解员职称资格评审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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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0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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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2月1日),63岁的退休人员、玉山镇朝阳派出所公调对接工作室的人民调解员冯杏芳拿到了一张《昆山市人民调解员职称资格培训合格证书》。“以前干调解全凭经验,现在有了合格证书就意味着取得了调解员资格,今后调解起纠纷来更有底气了。”尽管是一张小小的证书,冯杏芳却看得很重。从昨天起,全市各区镇、消保委共12个单位的1200多名人民调解员将和冯杏芳一起持证上岗。开展人民调解员职称资格评审,是昆山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之举,首开全国人民调解员进行职称资格评审的先河。

  根据去年11月市司法局与人事局联合出台的《人民调解员职称资格评审办法》,昆山市对全市人民调解员分调解员、助理调解师、调解师、高级调解师等4个等级分别评定职称资格。凡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必须具备调解员资格。据了解,一般情况下,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能够调处一般纠纷便可取得调解员资格,但职称越高评审条件越高,对调解员的要求也越高。

  “将人民调解员作为一种职业融入社会,提高了调解员队伍的整体水平,既符合昆山的实际情况,也顺应了时代发展需求,有利于更好更快地化解各类矛盾。”副市长张玉林表示。

  当前,昆山正处于经济社会蓬勃发展期,也处于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凸现期。为筑牢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昆山市在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员职业化之路。此次调解员评职称即是其中的一大亮点。同时,昆山市还建立经费保障、执业准入等机制,通过合理的薪酬机制将人民调解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执业准入机制将人民调解由岗位兼职转变为社会岗位,全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技能精、实战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职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记者 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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