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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山法院诉前调解调出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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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1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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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推进诉调对接,构建诉前调解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的衔接机制,及时解决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浮山县人民法院设立了诉前调解室,制定了《诉前调解工作操作规程》,规范、有序地开展了诉前调解工作,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立案前。张某与马某是邻居,两家的耕地也紧挨着,且地里都种着树木。由于张某与马某两家的耕地挨得比较近,李某无意中砍伐了马某家耕地里的两棵树。

  本刊讯(记者潘帅通讯员王勤淇)为了推进诉调对接,构建诉前调解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的衔接机制,及时解决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浮山县人民法院设立了诉前调解室,制定了《诉前调解工作操作规程》,规范、有序地开展了诉前调解工作,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立案前。

  张某与马某是邻居,两家的耕地也紧挨着,且地里都种着树木。3月25日,李某与张某协商,决定购买张某家耕地里的树木。于是,张某便告知了李某,让其在自家的耕地里砍伐树木。由于张某与马某两家的耕地挨得比较近,李某无意中砍伐了马某家耕地里的两棵树。马某见此情形,便向张某要求索赔500元,张某以树木不是自己砍伐的为由拒绝赔偿。在双方协商未果下,马某一纸诉状把张某告上了法庭。根据案件特点,该院立案庭的法官考虑到两家为近邻,应和睦相处,不应互存怨气,便迅速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并通知被告张某和马某一起到法院进行调解。经过耐心地说服教育和其他家庭成员的共同劝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协议,张某与李某两人每人出150元赔偿马某的两棵树。

  通过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使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在案件正式受理前,就先行使法官释明权和做好思想疏导等调解手段,促成案结事了,实现了法院、当事人、社会三赢。

  (本文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法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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