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调解殴打他人案件需要注意的地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16 14:44
人浏览

  核心内容:在调解殴打他人案件的时候,主要是就赔偿金额作出调解。但是由于区打他人案件是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往往容易与刑法的故意或过失伤害罪相混淆,所以在调解过程中就有必要额外注意区分开,以下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殴打他人是指故意以外力作用于他人,致使被侵害人身体受到打击或者伤害,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打人行为。

  殴打他人案件的调解要点:

  一、区分案件是属于一般殴打他人违法行为还是伤害罪

  区别于《刑法》规定的伤害罪:

  两者的主要不同在于伤害的程度不同,造成轻微伤害的行为属于殴打他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达到轻伤以上程度的构成伤害罪。

  所谓“轻微伤害”是指尚未损害身体健康的情况。执法实践中,常常会遇到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行为,处理此类案件时,如果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予以行政处罚。

  二、区别于以故意伤害为目的的行为

  1、殴打他人主观上一般不以伤害他人身体健康为直接目的;故意伤害以伤害他人身体健康为直接目的。

  2、殴打他人不一定造成伤势,或者没有造成轻伤害以上的损害后果;故意伤害则造成轻伤害以上的损害后果,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是行为犯,只要有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就应当给予处罚,后果的严重程度只作为处罚的酌定情节。

  3、殴打他人一般采用拳打脚踢的方式,徒手为主,很少借助外物;故意伤害一般借助外物伤害他人身体,如刀、电击、化学药品、棍棒等。

  三、殴打他人案件适用的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情节较轻”的情形:

  (1)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纠纷引起,危害后果较轻的;

  (2)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之间发生殴打,危害后果较轻的;

  (3)行为人的殴打、伤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4)双方均有主观过错,且伤害后果较轻的;

  (5)有殴打他人行为,但未造成伤害后果的。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