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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决定书(刑事案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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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4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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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决定书(刑事案件用) 监视居住决定书(刑事案件用)
人民法院
监视居住决定书(审批联)
(______) 刑___字第___号
┌─────────────────────────────────┐
│案由                              │
├─┬────┬───┬────┬──┬─────┬────────┤
│被│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
│告├────┼──┬┴───┬┴──┴─────┴────────┤
│人│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
│ ├────┼──┴────┴──────────────────┤
│ │住址  │                          │
├─┴────┼───────────┬────────┬─────┤
│执行机关  │           │ 监视居住期限 │个月   │
├─┬────┴───────────┴────────┴─────┤
│监│                               │
│视│                               │
│居│              经办人             │
│住│                 年  月  日       │
│原│                               │
│因│                               │
├─┼───────────────────────────────┤
│领│                              │
│导│              批准人             │
│审│                 年  月  日      │
│批│                               │
└─┴───────────────────────────────┘
  本联存卷
人民法院
监视居住决定书 >(______) 刑___字第___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本院正在审理的_________一案的被告人______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的期限为___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本决定由______公安局执行。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院印)
被告人宣布的时间: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
被告人签名: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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