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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决定书(刑事案件用)(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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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4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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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62


               ×××人民法院
                再审决定书

               (刑事案件用)

                       (××××)×刑监字第××号

  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本院(或者×××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以(××××)×刑×字第××号刑事判决(裁定),认定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判处内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简述提起再审的来由)。本院认为:……(简要写明应予再审的理由)。据此,依照……(写明决定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决定如下:
  ……(写明决定内容,分三种情况:
  第一,本院决定再审的,写:“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第二,本院决定提审的,写:“本案由本院进行提审”;
  第三,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写:“指令×××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再审”。)
  本案在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院印)
                            ××××年××月××日

                样式62的说明

  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零二条、第三百零四条、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制订,供各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案件依法提起再审时使用。
  二、再审决定书样式中“简述提起再审的来由”,一般是指该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申诉,或者是本院院长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发现确有错误等三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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