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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对申请回避的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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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9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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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人民法院对申请回避的决定书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人民法院对申请回避的决定书

  (  )  刑 字第 号

  申请人(写明提出申请回避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和基本情况)______________。

  本院在审理______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______犯______罪(自诉案件写“自诉人______控诉被告______犯______罪”)一案中,申请人_______(写明申请人申请回避的审判人员或者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等的姓名和申请其回避的理由)。

  本院院长(或者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_______(写明准许回避申请或者驳回回避申请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如下:

  _______(写明决定结果)。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准许回避申请的不写此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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