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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刊登办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4-29 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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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法院来说,法院在审理的时候,有时候会发出相应的一些公告,对公告来说,公告往往会有相应的一个流程来进行办理,那么如果人民法院要发布公告的话,相应的一个办法是怎样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人民法院公告刊登办法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人民法院公告刊登办法

  一、刊登法院公告统一由本报社广告公告部办理。

  二、需刊登公告的法院(法庭),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下发的《法院诉讼文书样式》制作公告,并打印或用稿纸誊写清楚,字体公正,加盖公章。无公章、字迹不清者不予刊登。

  三、《公告》收费标准:

人民法院公告刊登办法

  1.送达民事诉状、民事裁判文书公告每条限150字,收费200元;

  2.公告催告及判决公告、通告寻找下落不明人公告每条限200字,收费300元。

  3.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通告、认领无主财产公告每条限200字,收费400元。

  4.破产还债通告申报债权、中止破产还债程序公告每条限200字,收费600元;300字以内加价50%,400字以内加价100%。

  另外,如需刊登丢失工作证、身份证等声明的每条限100字,收费150元。

  四、报社自收到公告稿及费用起,1个月内安排刊出。如要求在两周内刊出,加收急件费30%。

  五、公告文字一般用6号字刊出。如要求加大字号刊登,收费加倍。

  六、公告刊出后,免费寄送报样2份。

  七、来稿及汇款注意事项: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人民法院公告刊登办法的相关知识,如果要进行公告的一个处理,需要根据相应的一个流程来进行。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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