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人民法院立案登记表(公诉案件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9-26 22:58
人浏览
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85(新增)                  人民法院                立案登记表                 (公诉案件用) ┌──────┬──────────┬────────┬─────────┐ │公诉机关  │          │ 起诉书编号   │ 检 诉〔  〕 号│ ├──────┼──────────┼────────┼─────────┤ │案 由   │          │ 收到起诉书日期 │  年  月  日│ ├──────┼──┬───────┼────────┴─────────┤ │被告人姓名 │性别│出生日期   │    住址或羁押处所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审查意见:                              │ │                    审查人(签名):         │ │                       年  月  日      │ │                                    │ ├────────────────────────────────────┤ │审批意见:                               │ │                                    │ │                 审批人(签名):   年  月  日   │ ├───────────────┬────────────────────┤ │立案时间:   年  月  日│  案件编号:(   )  字第  号  │ │               │                    │ ├───────────────┼────────────────────┤ │移交审判庭日期及接收人:   │                    │ │      年  月  日  │   备 注:            │ │               │                    │ └───────────────┴────────────────────┘                样式85的说明 一、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制订,供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收到公诉案件起诉书后,指定审判员进行审查时使用。   二、表中“审查意见”栏,要按照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送领导审批。如果需要人民检察院补充材料的,应当另行制作“补充材料函”;如果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另行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如果决定立案受理的,应当及时立案编号,并移交审判庭审理。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