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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云南省××委(办、厅、局)行政复议办公室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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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7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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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云南省××委(办、厅、局)行政复议办公室 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告知书 云××政行复第三人告字[年份]第  号 云××委(办、厅、局)行复第三人告字[年份]第  号 (第三人):   (申请人)  因不服  (被申请人)  作出的  (具体行政行为)  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决定受理。经审查,本机关认为  你(单位)  同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告知你(单位)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并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发送你。请你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本机关提交复议请求、证据及有关材料。   特此告知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专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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