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 审批表 ××市 人民政府 2000年8月10日 ┌─────────────────────────┬──────────────────┐ │ 土地使用者(人、方) │ /者(人、方) │ ├──────────┬──────────────┼───────┬──────────┤ │ 法人代表姓名 │ 龙×× │ 法人代表姓名│ / │ ├──────────┼──────────────┼───────┼──────────┤ │ 单位名称 │ ××市新华贸易有限公司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性质 │ 国 有 │ 单位性质 │ / │ ├──────────┼──────────────┼───────┼──────────┤ │ 主管部门 │ / │ 主管部门 │ / │ ├──────────┼──────────────┼───────┼──────────┤ │ 通讯地址 │ ××市新华路2号 │ 通讯地址 │ (略) │ │ │ 邮编:(略) │ │ │ ├──────────┼──────────────┴───────┴──────────┤ │ 土地坐落 │ ××市新华路2号 │ ├──────────┼──────────────┬───────┬──────────┤ │ 图 号 │ 50.00—50.00 │ 地 号 │ 02—03—35 │ ├─┬────────┴──────────────┴───────┴──────────┤ │ │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或国有土地农业用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公顷) │ │ ├───┬──────────────────────────────────────┤ │ │ │ 其中地类面积 │ │ │ 土 ├──┬────┬───┬─┬───┬───┬─────┬───┬───┬──┤ │ │ 地 │ │ 其中 │ 园 │林│ 牧 │居工 │ 其中 │ 交 │ 水 │未土│ │ │ 总 │ 耕 ├──┬─┤ 地 │地│ 草 │民矿 ├─┬───┤ 通 │ 域 │利 │ │ │ 面 │ 地 │ 旱 │水│ │ │ 地 │点用 │宅│ 企设 │ 用 │ │用地│ │ │ 积 │ │ 地 │田│ │ │ │及地 │基│ 业用 │ 地 │ │ │ │ │ │ │ │ │ │ │ │ │地│ 建地 │ │ │ │ │基├───┼──┼──┼─┼───┼─┼───┼───┼─┼───┼───┼───┼──┤ │本│ / │ / │/ │/│ / │/│ / │ / │/│ / │ / │ / │/ │ │情├───┴──┴──┴─┴───┴─┴───┴───┴─┴───┴───┴───┴──┤ │况│ 城、镇、村土地(含宅基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 │调├───┬───────┬─────────┬───────┬────────────┤ │查│独 使 │ 面 积 │ 14523.0 │ 土地用途 │ 住 宅 │ │结│ 用 ├───────┼─────────┼───────┼────────────┤ │果│自 权 │其中:建筑占地│ / │ 土地等级 │ Ⅲ │ │ ├───┼───────┼─────────┼───────┼────────────┤ │ │ │ 面 积 │ / │ 权属性质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 │共 使 ├──┬────┼─────────┼───────┼────────────┤ │ │ 用 │其中│面 积│ / │ 使用权类型│ 出 让 │ │ │有 权 │分摊├────┼─────────┼───────┼────────────┤ │ │ │ │建筑占地│ / │ 使用期限 │ 70年 │ │ ├───┴──┴────┼─────────┼───────┼────────────┤ │ │ 申报建筑物权属 │ / │ 终止日期 │ / │ │ ├───────────┼─────────┼───────┼────────────┤ │ │ 建筑物类型 │ / │ 标定地价 │ 1452.30万元 │ │ ├───────────┼─────────┼───────┼────────────┤ │ │ 建筑容积率 │ 2.5 │ 申报地价 │ 1307.10万元 │ │ ├───────────┼─────────┼───────┼────────────┤ │ │ 建筑密度 │ 0.4 │ 建筑限高 │ 20.00米 │ ├─┴────┬──────┴─────────┴───────┴────────────┤ │ 土 │ │ │ 地 类 │ │ │ 权 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土合字(2000)第603号 2000年7月15日 │ │ 属 、 │2.《关于××市人民政府将02—03—35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新华贸易有限公司的 │ │ 来 编 │ 批复》 ×土用偿字(2000)第26号 2000年7月31日 │ │ 源 号 │3.《××省人民政府关于××市新华贸易有限公司用地的批复》 2000年8月1日 │ │ 证 、 │4.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纳收据 2000年8月5日 │ │ 明 日 │ │ │ 文 期 │ │ │ 件 │ │ └──────┴─────────────────────────────────────┘ ┌──┬───────────────────────────────────────┐ │ │ │ │他权│ │ │项利│ │ │ │ │ ├──┼───────────────────────────────────────┤ │ │ │ │审 │ 该宗土地为国有土地,××市新华贸易有限公司于2000年8月1日,经××省土地管理│ │查 │局批准,以出让方式取得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用途为住宅,出让期限70年,出让│ │人 │金为1730.10万元。出让金已于2000年8月5日一次付清。根据地籍调查并经初步审查,该│ │员 │宗地实际界址清楚,土地面积与出让面积一致为14523.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符│ │初 │合法律规定,批准文件有效。根据土地登记有关规定,建议为××市新华贸易有限公司办│ │审 │理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 │意 │ │ │见 │ 审查人:高×× 2000年8月10日 │ │ │ │ ├──┼───────────────────────────────────────┤ │ │ │ │土关│ │ │地审│ 初审过程符合要求,初审结果正确。 │ │管核│ 同意报请批准土地登记。 │ │理意│ │ │机见│ │ │ │ 负责人:毛 × (公章) 2000年8月15日 │ │ │ │ ├──┼───────────────────────────────────────┤ │ │ │ │发批│ │ │证准│ 准予注册登记颁发证书。 │ │机意│ │ │关见│ 负责人:杨×× (公章) 2000年8月20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