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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质量纠纷法院立案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4-30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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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纠纷的解决就是需要相应的法律方式来解决的,其中农村的房屋一般都是相应的农民自己找人修建的,如果他人进行修建可能是出现一个质量纠纷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农村房屋质量纠纷法院立案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农村房屋质量纠纷法院立案吗

  根据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那些农村房产纠纷不受理,可反推:只要诉讼案件符合法律规定立案要求,即可受理。

  具体起诉立案要求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起诉分类

  民事诉讼法中的起诉,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因自己的或依法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予以审判保护的诉讼行为。

  刑事诉讼中的起诉,指享有控诉权的国家机关和公民,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指控的内容进行审判,以确定被告人刑事责任并依法予以刑事制裁的诉讼活动。人民法院审理的各种案件,是以公诉机关或者当事人的起诉为前提,如果没有人起诉,法院对任何案件都不主动审理。法院如果接受起诉,同意进行审理,称为受理。起诉的成立,标志诉讼中审判程序开始。

  三、起诉状格式样本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电话)

  被告:(基本情况: 同上)

  诉讼请求

  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等,如:

  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婚生儿子/女儿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元。

  3、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写明共同财产种类,一般包括房屋、存款、车辆、家电等主要财产);

  事实和理由

  事实和理由:陈述结婚、子女出生的具体时间,写明诉讼请求的依据,包括离婚的理由、依据,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承担、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据,财产情况、分割理由及依据。

  为此,原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裁决。

  此致

  某某区/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农村房屋质量纠纷法院立案吗的全部内容。起诉的进行就是需要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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