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人民法院决定书(不予受理确认申请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9-22 05:45
人浏览
确认案件文书样式(六)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决定书

(不予受理确认申请用)

                          (  )  确字第 号

  确认申请人(写明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法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地址)。
  确认申请人于______年____月___日以(写明申请确认的理由)为由,向本院提出确认申请。
  本院审查认为,确认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受理条件(或阐述其他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引述具体条款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引述具体条款项),决定如下:
  对确认申请人____________提出的确认申请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全称)申请复议。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________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