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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担保方式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29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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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现在面临大额支出的时候都会选择贷款,而一般出借方则会要求贷款方提供相应的担保,那么个人贷款担保方式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个人贷款担保方式有哪些

  (一)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担保方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一)担保人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

  (二)担保人的户口本以及复印件;

  (三)担保人的结婚证以及复印件;

  (四)担保人的工资卡复印件;

  (五)担保人的工作证明材料;

  (六)担保人的收入证明材料;

  (七)抵押物他项权证书;

  (八)银行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一般情况下,办理银行贷款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一)借款人提供合法身份证明。

  (二)借款人本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借款人年龄超过18周岁。

  (四)借款人无不良逾期,信用记录良好。

  (五)借款人有足够还款能力。

  (六)借款人有稳定的收入与职业。另外,如果贷款的类型并非信用贷款,借款人一般还需要对贷款进行银行认可的担保。

   以上就是个人贷款担保方式有哪些的相关内容,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了解,担保方式包括抵押、保证、质押、定金和留置,当事人要贷款的还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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