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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29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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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不动产包括房屋、桥梁等,如果当事人要用不动产进行抵押的,在而应当办理抵押登记,那么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需要提供哪些资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需要携带原件验证,留复印件办理。

  (二)契税完税或减免契税凭证等完税证明,需携带原件;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包括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拆迁安置产权调换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

  (三)不动产测绘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测绘报告、房屋平面图、楼层分层分户图等有关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的证明材料;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需提供土地出让相关资料及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此外,还有其他必要材料。

  二、不动产登记需要交什么费用

   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县级以上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不动产权利登记时,根据不同情形,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一)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行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体登记。原有住房及其建设用地分别办理各类登记时收取的登记费,统一整合调整为不动产登记收费,即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登记,收取一次登记费。规划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以下简称住宅)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办理下列不动产登记事项,提供具体服务内容,据实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等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合法建设的住宅,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二)居民等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购买住宅,以及互换、赠与、继承、受遗赠等情形,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三)住宅及其建设用地用途、面积、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以及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等,申请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

  (四)当事人以住宅及其建设用地设定抵押,办理抵押权登记(包括抵押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

  (五)当事人按照约定在住宅及其建设用地上设定地役权,申请办理地役权登记(包括地役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

  为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减轻登记申请人负担,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

  三、不动产登记是什么意思

   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申请国家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一)登记是依当事人申请的行为。

  (二)登记是国家专职部门的活动。

  (三)登记内容为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

  (四)登记事项须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相信看到这里大家已经对不动产登记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不动产登记需要的资料主要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等,对于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相关知识法律快车的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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