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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使用年限到期后房子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05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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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房屋是具有一定的使用期限的,一般住宅的使用期限为七十年,商业住宅的使用期限为四十年。那么房屋使用年限到期后房子怎么处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使用年限到期后房子怎么处理

  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是居住,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

  (一)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

  (三)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1、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相对独立的财产权,它只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在一定年期内由国家让渡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在该年期内使用土地的权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当出让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就不在拥有该土地使用权。因此,国家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应当是无偿的,不应附加任何条件。

  2、国家在无偿收回起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无偿取得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因此,无论是商业用房的40年使用年限(少数50年)或者民用住宅房使用年限70年,都只是针对该建筑相对的土地使用权。40年或者70年后,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但是不影响房屋的所有权,简而言之,房屋在所有权不发生变动的情况下,是一直归所有人名下的。

  二、50年和70年产权有什么区别

  差别1:贷款条件不同

  购买50年产权的房屋,大多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另50年产权或者40年产权的住宅,如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贷款利用为基准利率的1.1倍。

  过去这曾经是50年产权房屋的一大“硬伤”。但随着各地纷纷将第二套住宅首付比例上调为6成,正规住宅产品反而身处劣势。

  差别2:未来使用费用不确定

  按公建用途规定,50年产权住宅的水、电、暖等使用费用都采取商用价格,且没有天然气入户。很多开发商在前期开发中与政府部门“求情”,能按民用价格缴纳,但毕竟名不正言不顺,未来存在变数。因此购房者应该在购房时询问清楚。

  差别3:相关税费的差异

  普通住宅项目初次购买和未来转让时契税为1.5%,而50年产权的住宅,其契税按3%缴纳,增加了未来交易的难度。

  但是!在北京这样执行“若不是唯一住房,无论是否满5年,都要征收卖房所得的20%个人所得税”的城市,未来住宅交易难度比商住房还要大!从投资的角度看,还是50年产权房子更合适。

  差别4:建设标准不同

  按照公建相关要求,50年产权房屋的人防和消防等建设标准较高,建筑质量也比普通住宅要高。但从居住的角度将,这也需要增加大堂、通道等公共空间,因此得房率普遍比住宅要低。

  差别5:产权到期后处置原则不同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这就是说,正规住宅子70年到期后,房子所有者还可以踏实住在里面。但50年产权就不同了,拿地之初开发商肯定不会要求50年后的权益,到时居住权如何保障是个大问题。

  三、房屋土地使用年限50年到期怎么办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到期后可申请续期。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届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综上所述,如果房屋的性质为住宅的,一般使用期限到期之后会自动续期。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屋使用年限到期后房子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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