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质权和抵押权留置权哪个优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12 12:10
人浏览

  因为留置权是法律规定的担保物权,但是抵押权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结果,我们都知道法律规定的权利一定是优先于两者约定的权利的。那么质权和抵押权留置权哪个优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质权和抵押权留置权哪个优先

  留置权、质押权和抵押权,留置权优先。同一动产上已设立了抵押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这是由于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而抵押权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结果,法定权利优先于约定的权利。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二、动产质权和动产抵押权有什么不同?

  (一)抵押物不移转占有;质物必须移转占有。

  (二)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交付之日起生效。

  (三)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清偿债权。

  三、抵押权和质权可以同时设立吗

  抵押权和质权可以同时设立,这是由于同一个动产可以同时设立抵押和质押。

  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四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一般情况下在同一动产之中留置权最优先的,此外物权编对其的规定中登记的抵押权是优先于质权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质权和抵押权留置权哪个优先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