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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部分的范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19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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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每个业主都非常关心的问题,因为这涉及到自身的权益,那么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部分的范围?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分业主有管理权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部分的范围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缺乏对共有部分登记的专门规定。在建筑物所有权证书上的共有部分登记只涉及到“公摊”。以住房为例,“房屋公摊”是指分摊的公用面积,与套内面积一起构成了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在房产证书上得到列明,以证明是业主所有权的一部分。但是,公摊部分与共有部分的范围是不一致的,它主要集中于建筑体内部与套内居住相关的外墻墻体、楼梯、公共过道等公用部分。而如今建筑物共有权争议热点涉及到的车库、绿化带、楼顶平台等部分则缺乏法律规定的登记规则与形式。权力状况与登记客体不匹配,在现行的不动产登记模式下,共有权无法得到保障。

  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分业主有管理权吗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分业主有管理权,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司法解释规定共有部分包括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共有部分:

  (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二)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部分的范围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范围,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身为业主我们一定要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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