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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错误怎样更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6-27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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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错误需要当事人去确权办理中心申请进行更改,需要提前准备好需要的相关材料,对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管是取得、行使还是转让都要遵守法律的规定,一般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转让需要当事人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错误怎样更改

  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错误可以要求进行更改,如果还有争议的可到当地政府进行调解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宅基地确权错了,应当到确权办理中心申请进行更改;提交相关申请资料,要有证据证实确权错误;确权中心核心无误后,进行更改,更改后重新制作确权凭证;领取新的宅基地确权凭证,旧的会被收回。

  二、农村宅基地怎么抵押

  所谓农村宅基地,是指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的、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这个权限仅为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我国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能超过省或区市规定的标准,具体的标准还是要看各个省的情况和规定。我国法律明确禁止宅基地的抵押。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

  民法典的规定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的灭失和重新分配】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 【宅基地使用权变更和注销登记】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错误怎样更改的相关资料。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错误的需要当事人准备好材料去确权中心办理更改手续。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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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法条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九条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条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四条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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