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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居住权的房子能卖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10-16 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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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有居住权的房子能卖的,房屋的所有权人是有权将自己的不动产进行占用、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商品房居住权到期是不再享有居住权的,如果居住权消灭,则需要及时办理房屋注销登记。

  有居住权的房子能卖的,房屋的所有权人是有权将自己的不动产进行占用、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商品房居住权到期是不再享有居住权的,如果居住权消灭,则需要及时办理房屋注销登记。

  一、有居住权的房子能卖吗

  有居住权的房子能卖的。根据法律规定,设立居住权的房屋可以买卖,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买卖设立居住权房屋时应当告知买受人房屋设立居住权的事实。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商品房居住权到期怎么办

  商品房居住权到期居住权人就不再享有居住权。居住权人的居住权消灭,设立居住权的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居住权到期后自动续期,居住权和住宅建设使用权不一样。后者到期后会自动续期。因此,居住权到期后,居住权就会消灭,当事人一方应当尽快搬离所居住的房屋,另一方应当及时的办理注销登记。

  三、居住权期间届满指多久

  居住权期间届满一般指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满。法律快车提醒您,住宅用地所属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到期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除此以外,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不存在到期问题。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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