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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的享有居住权的房产能否抵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2-02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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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民法典中的享有居住权的房产能否抵押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如果是设立居住权后依法抵押的并不会影响抵押状态,但需要告知抵押权人设立居住权。居住权合同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居住权期限等内容。

  一、民法典中的享有居住权的房产能否抵押

  民法典中的享有居住权的房产能否抵押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如果房屋是依法可以抵押的,并不影响房屋抵押,但抵押设立居住权的房屋,需要告知抵押权人。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居住权合同怎么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住宅的位置;

  3.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4.居住权期限;

  5.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三、居住权使用权的区别

  居住权使用权的区别是如下:

  1.性质不同,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是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房屋的使用权是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使用权;

  2.取得方式不同,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房屋使用权不能出售、抵押、赠与、继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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