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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贷款抵押期限已过,钱没还上,请问抵押房产是否有效

房产纠纷 2018-12-22 09: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房地产。
  •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以动产或不动产做抵押物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须办理抵押登记。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受法律保护。抵押合同因不具备法律规定的要件而无效。
      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
    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 对于“房产抵押有期限吗”这个问题,《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 由此可见,该条款一方面肯定了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抵押期间,对抵押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另一方面也对主债权在消灭时效过后抵押权的行使给予了一定的限制---即要在主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抵押权,人民法院才会予以支持。

  • 1、如果约定的抵押期限或者登记期限低于主合同债务履行的期间,依法该抵押期限约定没有法律约束力;
    2、不论是哪种情况,抵押权人都会实现抵押权,你想拿回房产证的机会渺茫。当然借款人还款就另当别论了。
    3、如果抵押权人实现了抵押权,你还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4、你现在应该做的就是拿着你的全部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可能在合同上是否能找点机会。另外最主要的就是你要查找借款人的财产,包括房产、存款、股权、债权等。以备将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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