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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益物权人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2-05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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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用益物权人享有的基本权利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如果没有占用是不能对物的直接利用。所有权和用益物权的区别在于两者的对象不同、范围不同、恒久性不同、独立性不同。

  一、用益物权人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用益物权人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占用的权利。占有是对物的实际控制。用益物权作为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自当以权利人对物的实际占有为必要。利用他人之物为使用收益,必然要对物予以实际支配。没有占有就不可能实现对物的直接利用。

  2.使用、收益的权利。使用是依物的自然属性、法定用途或者约定的方式,对物进行实际上的利用。收益是通过对物的利用而获取经济上的收入或者其他利益。用益物权的设立臼的是对物的使用和收益。比如在他人的土地上自建房屋以供居住;在他人的土地上耕种、畜牧以供自用或出售而获得收益;在他人土地上建造楼宇用以出售、出租以取得收益等。

  二、所有权和用益物权的区别在哪里

  法律快车提醒您,所有权和用益物权的区别在于所涉及的对象不同、范围和恒久性不同、独立性不同。

  1.对象不同: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财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的设立目的是对他人所有物为使用、收益,旨在促进资源的有效利。

  2.范围不同、恒久性不同:用益物权是由所有权派生的物权。用益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财产上设立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是由所有权派生的物权。用益物权是受限制的物权,所有权是完全物权。

  三、用益物权包括哪种

  用益物权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抵押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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