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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权区别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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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6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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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区别在于二者的权利性质不同、权利内容也不同。其中,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部分,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则属于民事权利中的物权。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权区别在哪

  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如下:

  1.权利性质不同

  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中的一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民事权利中的物权,具有排他性。

  2.权利内容的不同,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中的一部分,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中的一部分。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有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您,土地承包的期限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土地进行计算,具体如下:

  1.土地承包最长期限为三十年到七十年;

  2.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3.草地的承包期是三十年到五十年;

  4.林地的承包期是三十年到七十年;

  5.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过国务院林业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届满,土地承包经营权就归于消灭,承包方应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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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以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决定了其具有不可继承性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本质特征是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家庭为单位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农户成员以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为前提。也就是说,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而不是属于某一个家庭成员。

  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经营权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其主要目的在于为承包农户的全体家庭成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而非成员的个人财产。在承包期内,当承包户中的一人或几人死亡时,承包地仍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不发生继承问题;死亡绝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收归村集体组织管理。

  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被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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