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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益物权包括了哪五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1-04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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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这五种。设立用益物权。一般是为了实现物的使用价值,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

  一、用益物权包括了哪五种

  用益物权包括: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和地役权。

  用益物权,是指以一定范围内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在他人之物上设立的定限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第三百二十三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的自然人即为用益物权人。

  二、用益物权属于物权吗

  依据民法典规定,物权包括用益物权,除了用益物权,还包括所有权、担保物权,而用益物权是由不动产或者动产所有人设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三、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

  1.设立的目的不同:设立用益物权的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使用价值,设立债权的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交换价值。

  2.权利性质不同:用益物权多为具有独立性的主权利,担保物权多为具有从属性的从权利。

  3.标的物不同: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为不动产,担保物权的标的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特定动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利。

  4.客体价值形态的变化的影响不同:用益物权的价值形态变化对其有直接影响,担保物权价值形态的变化对其并无影响。

  5.存续期间不同:用益物权只有在物权关系被解除以后,才归于消灭。法律快车提醒您,权利人取得用益物权之后,就可以对标的物进行使用、收益;担保物权的权利人不能在设定权利后立即实现权利,只有在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且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物权人才能行使变价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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