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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对普通人有没有留置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10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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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纪委对普通人没有留置权,留置不适应证人,只适应于被调查人。本文还将介绍留置的场所地点。了解这些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处理相关法律问题。

  一、纪委对普通人有没有留置权

  纪委对普通人没有留置权。留置不适应证人,只适应于被调查人。

  《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逃跑、自杀的;

  (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二、留置场所是什么

  依据我国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员采取留置措施的,留置的地点是没有具体规定的,监察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留置的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三条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逃跑、自杀的;

  (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若你还有其他关于法律的问题,欢迎继续提问。同时,请关注法律快车,我们将为你提供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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