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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时需要用房产做抵押,其抵押流程是怎样的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05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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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防止借贷后不还或难以偿还的情况,可以拿物做抵押。因此,对于债务人有权处分的房产,债务人可以用来作借贷的抵押。如果想用房产作抵押向他人借款,应该如何做呢?下面是由法律快车来介绍民间借贷房产抵押的流程。

  一、借贷中房产抵押的流程

  1、评估:双方同意不做的可以不做,需要做的就需要抵押人或者抵押权人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房地产进行评估,出评估报告,得出有多少可贷的额度。

  2、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如抵押房产为共有财产,则所有共有人须全部到场)和抵押权人亲自到所属辖区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将房产证、土地证、《抵押贷款合同》、评估报告、抵押人的身份证、结婚证等表示身份、户籍、婚姻关系的各类证明文件提交给房产交易中心审核。

  4、领取房地产他项权证。房产交易中心受理抵押登记后,出具受理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交纳齐相关费用后,凭抵押登记回执可以到房产交易中心领取房地产他项权证。

  5、拿着他项权证找抵押权人放款。

  二、只做抵押公证不办理抵押登记能行吗?

  抵押房产应该做的事是抵押登记。《担保法》第42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部门为县级以上的房屋管理行政部门,而不是公证机关。

  房产抵押虽然已经办理公证,但未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没有取得他项权证,抵押合同同样尚未生效。《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城市房地产作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房产进行抵押的,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才生效,未经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未生效。

  总的来说,借款的房产抵押流程中,最重要的是要办理抵押登记,这是抵押合同生效的必备条件,否则以后该房屋被他人依法保全查封,就会失去了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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