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提到不动产的时候,大家多多少少都会有一定的了解,很多人都会想到房屋,我们的住房就是一种不动产的类型,那么大家还知道其他的吗?还有哪些是属于不动产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不动产具体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一、不动产具体有哪些
不动产是指土地和土地上的定着物。包括各种建筑物,如房屋、桥梁、电视塔,地下排水设施等等;生长在土地上的各类植物,如树木、农作物、花草等,需要说明的是,植物的果实尚未采摘、收割之前,树木尚未砍伐之前,都是地上的定着物,属于不动产,一旦采摘、收割、砍伐下来,脱离了土地,则属于动产。(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财产。如机器设备、车辆、动物、各种生活日用品等等。
不动产的特点是,与土地不能分离或者不可移动,一旦与土地分离或者移动将改变其性质或者大大降低其价值。例如,建筑物一旦移动或离开土地就不成其为建筑物,其价值将大大降低。而动产则可以随意移动,其价值不受影响。
二、不动产权利有哪些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1、集体土地所有权;
1、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
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建设用地使用权;
6、宅基地使用权;
7、海域使用权;
8、地役权;
9、抵押权;
10、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三、不动产权益是什么
不动产权益是不动产的核心所在,是房地产法律中必须明确设置或规定的一项根本性内容。在西方国家,土地大多归私人所有,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非常繁杂的不动产关系,因而西方法律对不动产权益的规定比较系统和细致。
不动产有三大物质载体,即土地、建筑物、土地及建筑物上的附着物。不动产的权益即表现为对这三种不动产物质载体的权利。不动产产权还表现为一种立体多面形态,它由三个层面构成,即:地面部分,包括地皮、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地面上空部分,指从地面延伸到一定高度的空间;地表以下部分,如果没有具体限定,所有者对从其土地的地面边界直至地球中心点的锥体空间都拥有权益。不动产权益也表现为对这三个层面的权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不动产具体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不动产包括无形跟有形的,大家能够好好对身边的不动产进行区分,这样才能更好掌握不动产的相关定义。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