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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是永久产权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30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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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房产都是有产权的,但是产权也是有一个具体的时间的,每一种产权的时间是不知道的,这个也是大家不了解的,这个大家可以好好的去了解一下呢,所以不动产权是永久产权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不动产权是永久产权吗

  现在房屋产权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产权来源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取得:

  1、购买取得

  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在购买房屋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应考察所购房屋是合法,有关手续是否齐全,卖房人是否有合法身份;第二应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在合同中应详细地写明房屋的地理位置、购买方式、价款、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第三,应及时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2、建设取得

  这是房屋产权的一种原始取得,是指建设者投入一定的资金建造房屋,则该建设者对其所建房屋享有产权。通过建设而取得产权的,在产权取得前或前建设过程中应注意下列问题:第一应注意建设用地的合法性,即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第二应注意有关手续的合法性,即是否有立项、规划、开工等手续;第三应注意房屋质量是否合格,即是否有质量检验合格单。如果上述应注意的方面有问题,则建设者不一定能取得产权。

  3、受赠取得

  这种产权的取得方式是指原产权人通过赠予行为,将房屋赠送给受赠人。在办理房屋赠予手续时,赠予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予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予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予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4、抵押取得

  所谓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由于抵押是一种担保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则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在享有优先受偿权时抵押权人有权将抵押物归来已有。通过这种方式而取得产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订立书面合同;第二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第三,应当注意抵押房地产的合法性;第四,如果抵押到期,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应根据抵押合同的有关约下,办理有关手续。

  5、继承取得

  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三、我国有个人永久土地使用权的说法吗

  1、资本主义国家一般是永久性的,资本主义国家,如欧美、日、澳等国家,实行土地私有化,个人拥有土地永久使用权,自然也就永久拥有土地上面的建筑的使用权;

  2、社会主义国家的土地一般是国家或者集体主义永久拥有,再承包给个人,有使用年限。比如中国,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国有化,私人有偿使用土地。在土地使用期限内,对地上建筑物拥有绝对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在续缴了土地使用金之后,对地上物继续拥有使用权,而地上建筑不必再次缴纳费用。从这点来说,只要持续缴纳土地使用金,那么地上建筑房屋的使用权,永远是你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不动产权是永久产权吗的相关介绍,不动产权不一定都是永久产权,现在的不动产权大部分都是50年和70年的,所以大家要是有购买不动产的时候,一定要去了解房子的产权期限,在产权期限内,这个就是属于自己的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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