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物权救济权利的性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04 14:23
人浏览

最权威的物权法律频道

  核心内容:当所有人的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时,财产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请求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或者请求法院责令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诉讼时效是一个没有争议的问题,如果上述请求权属于债权,就均应适用诉讼时效。可见,区分上述请求权是物权还是债权,成了诉讼时效适用中的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物权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这个规定说明,支配性和排他性是物权的本质特征。当不动产或动产被不当登记为他人所有或登记为他人使用的权利时,当不动产或动产被他人不当占有时,权利人对该物的支配权显然受到了侵犯;权利人居于对物的支配权及物权排他的权利,请求确认自己的所有权或共有权或使用权,或请求返还原物,这种请求权显然属于物权。当不动产或动产的权利行使遭到妨害或者安全受到威胁时,当不动产或者动产遭到毁损的,权利人居于对物的排他性的权利,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或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这种请求权显然也属于物权。但当不动产或动产被毁损或被无权处分,原物已经不存在或不能返还时,或者原物虽然存在但价值减损,权利人对该财产的支配权转化为损害赔偿请求权,这种权利往往存在于特定的权利义务人之间,这种权利也往往以对金钱的请求形式体现,因此这种请求权属于债权。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解决,您可以直接拨打网站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00-6432转0,专业律师即时帮您解决法律问题。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