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宁夏银川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尚未改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09 01:55
人浏览

据宁夏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银川公积金贷款政策暂时不变,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仍未区别对待第二套房的购房问题。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者,在还清第一套房贷的基础上,仍可以以现行利率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但不允许在使用公积金的同时贷款购买2套住房。

自4月份国家提高贷款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以来,银川市多家银行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普遍按照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上浮10%的标准执行;对于三套以上的房贷,则从严对待,原则上不予发放。但是,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仍未区别对待第二套房的购房问题。

据了解,现在银川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仍为贷款额度为不高于所购住房价值的75%(二手房为50%),且原则上不超过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最高贷款额不超过3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借款人的借款年限可以延长至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贷款利率执行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