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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小额担保贷款创业扶持范围扩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09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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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绥芬河市开始启动第二轮全市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工作,计划为200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两年,财政贴息,到期只需一次还清本金,贷款额度每人3万元至5万元不等,总发放金额安排在1000万元以内。此次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扩面加码”有效解决了再就业人员资金紧张问题。

绥芬河市在2007年就已经开始此项工作,当时办理对象主要是国有企业下岗从事个体经营的再就业人员,每人贷款2万元,期限两年,共为144名下岗职工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86万元,解决再就业人员经营资金紧张的困难。两年后还贷率实现了100%,确保担保基金的再次使用。

今年,该市财政局、劳动局、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妇联、就业局、海融城投担保公司经过密切协商沟通,决定再次面向全市就业困难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将贷款覆盖面放宽,只要具备绥芬河市户口的自主创业就业的困难人员,在本市具有创业地点和创业项目,满足相应担保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都可以申请,失去土地的农民、残疾人、刚毕业的大学生、复转军人等也纳入发放范围。此外,小额担保贷款的申请条件也由过去最少有2处住宅保证,改为一处住宅保证,或者有一名公务员担保,这使得更多困难人群能达到申请条件。

为进一步简化小额担保贷款手续和审批程序,贷款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社区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由就业局资格审查,现场考察经营项目、核实抵押物和保证人,担保公司审核并承诺担保后,向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提出贷款申请,并办理反担保手续。财政安排一定数量资金负担小额贷款银行贷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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