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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最低征收额减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09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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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2009年1月20日起到12月31日,对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将从原来的10%暂按5%的优惠税率减半征收,购车人享受优惠应以购买并开具购车发票的日期为准。之前所有车型的购置税算法都是按该车型的开票价除以1.17,然后乘以10%。新规定实施后,所有车型的购置税算法变为开票价除以1.17,然后乘以5%。但由于目前经销商多推出现金优惠政策,因此开票价往往远低于厂家指导价,而每款车的车辆购置税都存在一个最低征收额,以前当开票价除以1.17并乘以10%之后低于最低征收额时,便以最低征收额为标准征收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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