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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起诉离婚没能成 不离婚能不能分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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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8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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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咨询:廖先生和妻子2000年结婚后,一直与妻子的父母住在一起。2002年到2003年间,妻子的父母主要出资,廖先生和妻子出小部分钱,共同购买了一个200多平方米的房子,登记在妻子父亲名下。2005年起,廖先生与妻子经常闹矛盾。廖先生先后两次向法院起诉离婚,都被法院依法驳回。现在,廖先生向本报律师热线咨询,虽离婚不成,但他想将家庭共有的房子中他应得的部分分割出来,“不知道这个想法法院能否支持?”

律师说法: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执行,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如今,廖先生与妻子间夫妻关系仍然存续,与岳父母家庭关系也存续的情况下,要求分割家庭共同共有财产中个人应得份额,既无家庭和夫妻共有基础丧失情形,也没有需要分割的重大理由存在,这一请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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