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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房产商在房屋价格和付款方式上做文章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08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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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房产商在房屋价格和付款方式上做文章  

房地产广告大多会在房屋价格和付款方式上做足文章,常常是“语不惊人‘死’不休”。有则广告称“3万元拥有一个家”,的确让人心动!其实这3万元只是首笔房款,最多只占总房价款的四分之一到五分之一。有则广告称“前3名特惠价4000元/平方米”,而这里的行情是6000元/平方米以上。客户匆匆赶来,销售人员告知“您来晚了,前3套已被别人订掉。现在剩下的价格都在6500元/平方米以上。”更多的房地产广告只打出起价或最低价,而平均价可能要高出20%以上。这个让人心跳的最低价实际上是楼层、朝向、房型、景观最差的。
应该说,付款方式的多样性为买方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余地,总的趋势是让买房人买得下来、付得轻松,但也有房产商在付款方式中玩花样,而且手段隐蔽,购房人不具有一定的财务知识和风意识往往难以识破。“以租代售”、“用租房的钱买房”,无疑可以减轻买房人的付款压力,甚至付款期(一般为几年)的主要风险(房屋毁损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利率风险、甚至是支付风险)仍由卖方承担,这无疑对买方是有利的。但少数开发商则暗中抬高当今市场售价,多数买方会因为付款轻松、风险较小,可以拿本来用于购房的钱去投资赚钱,而不愿与房产商斤斤计较,或者没有发现其中奥秒,暗中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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