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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户口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3-07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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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落户政策,很多在天津工作的年轻人,就想要办理天津户口,因此我们就要了解清楚相关政策以及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这样我们在落户的过程中才会更顺利,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天津户口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相关内容。

  一、天津户口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1、在线申报:申请人登录“天津公安”手机APP或“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在引进人才落户系统中,按提示要求填写并提交个人申报相关信息。

  2、提交材料:申请人收到申请通过的确认短信,则可按照提交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到拟落户区行政许可中心引进人才落户窗口,提交落户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及时收到确认短信的,也可直接到相关窗口提交所需材料。

  3、直接受理:窗口经办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核,人证一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打印或现场填写“引进人才落户递交材料登记表”,留存材料复印件并退还原件。材料递交后,申请人无需在现场等候。

  4、发放函证:人社、教育、公安等部门对所接收的落户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系统的业务办理进度查询中,确认《准予迁入证明》的获取方式。选择自取的,申请人到窗口自行提取准迁证;选择邮寄的,邮政EMS以到付方式将准迁证送达本人。

  5、办理落户: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到拟落户区公安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派出所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二、天津人才落户的材料

  1、学历型人才:

  境内毕业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打印件(或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境外毕业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型人才: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身份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精算师等9类人才:身份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技能型人才:

  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在津工作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高职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创业型人才:

  身份证、在津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证明、创业团队核心成员(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占股30%以上的股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急需型人才:

  身份证、急需型人才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另外,符合学历型、资格型、技能型条件,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在天津注册企业工作的人才申请落户,除提供人才类型所需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在津社保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天津落户手续

  1、网上申请:

  在“天津公安”APP进行网上申请正确填写本人注册信息、申请信息,公安机关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如与户籍信息不符的将不能通过审核。

  2、提交材料:

  申请人收到申请通过的确认短信,则可按照提交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到拟落户区行政许可中心引进人才落户窗口,提交落户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及时收到确认短信的,也可直接到相关窗口提交所需材料

  窗口经办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核,人证一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打印或现场填写“引进人才落户递交材料登记表”,留存材料复印件并退还原件。材料递交后,申请人无需在现场等候。

  材料清单:

  境内毕业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打印件(或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境外毕业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落户地为本人及配偶产权房的还需携带:本人或配偶名下住房的产权证;落户配偶名下产权房的还需提交结婚证(男女双方)以及配偶的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落户地为单位集体户的还需携带: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落户地为区人力社保部门指定集体户的还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发放函证:人社、教育、公安等部门对所接收的落户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系统的业务办理进度查询中,确认《准予迁入证明》的获取方式。选择自取的,申请人到窗口自行提取准迁证;选择邮寄的,邮政EMS以到付方式将准迁证送达本人。

  对于在津无工作的申请人,审核通过的,要先获取《委托存档商调函》,到原存档地提取档案并存放到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地址:河东区九经路25号 联系电话:28013679)后才能获取《准入迁入证明》。获取《委托存档商调函》方式同《准予迁入证明》的获取方式。

  4、办理落户: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到拟落户区公安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派出所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天津户口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建议大家在落户的过程中,一定要多多沟通、多问、多打电话,这样我们在办理的时候才会更快。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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