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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今空置房物管费缴50% 新办法讨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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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5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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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高先生所反映的问题,重庆市物价局房地产价格处副处长黄晓蓉介绍说,根据目前的标准,空置房的物管费应缴50%,在新的办法中,目前正在对空置房物管费的收取办法进行讨论。” 就此,市民也意见纷纷,希望空置房屋的物管费能减半收取。

  华龙网9月29日14:12分讯 (数字记者王森) 市民新买的住房,一直没有入住,到底该不该交物管费?交多少才合理?针对不少市民都非常关心的这个问题,近日市物价局嘉宾在做客《阳光重庆》时表示,空置房现行的物管费收取标准是50%,而新办法正在讨论之中,预计在明年初将正式实施。

  市民高先生最近很苦恼,他向《阳光重庆》节目反映说,最近刚买了一套新房,目前小区相关配套设施并不完善,交通也不太方便,这两年高先生也没打算入住。“但是物管却通知我说,好像10月1日之后,就要开始实行新的物管条例,要从接房以后就收全额的物管费。”高先生觉得自己并没有入住,要全额收取物管费有失公平。

  针对高先生所反映的问题,重庆市物价局房地产价格处副处长黄晓蓉介绍说,根据目前的标准,空置房的物管费应缴50%,在新的办法中,目前正在对空置房物管费的收取办法进行讨论。

  记者也了解到,今年5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物权法》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就此,市民也意见纷纷,希望空置房屋的物管费能减半收取。

  记者了解到,空置房的物管费今后如何收取,目前还没有定论。市物价局正在积极拟定新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收费办法》,市物价局副局长吕明良告诉记者,新的办法目前还在征求意见,“主要是在征求法制办、国土房管局,最后要市民找业主代表,物管公司要把部门征求后再找市民,新办法一旦通过,预计将在明年初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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