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空房物业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房产纠纷 2019-03-11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对于空房物业费收取标准,《物权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应该全额交纳。物业公司对小区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公共服务,一般来说,只要取得产权的业主都应该交纳物管费。对于空置房的物管费,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应该按照标准全额交纳。通常按规定和约定,空置6个月以上的房屋,物业费可以按70%缴费。

不过近期,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提出,对于房屋没有入住六个月以上的居民,物业费应当减少收取,且最高上限有了明确的规定,不得超过60%,这个消息一出,赢得了网友的拍手称赞,纷纷叫好,认为这种收费比较合理,应该全国推行。

法律依据

《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其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应当减收;
办理空置的程序和具体减收比例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主管部门规定,但收取的费用最高不得超过百分之六十。

其他物业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其物业公共服务费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另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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