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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70年产权30年要拆掉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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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6 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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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院11月16日发布住房绿皮书《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09-2010)》,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周江在发布会上指出,我国的住宅按照有关的规范,要求寿命不低于50年。但是现实生活中远远达不到,大约统计起来住宅使用起来有30年,就是30年就要拆掉重现建造。(11月16日中新网)

  哎,几代人的积蓄再加“房奴”的“荣誉称号”,我们买的可是70年产权的住宅啊,即使是房地产开发商拿地后晚建个几年,最起码也有60多年的产权。可周江的一席话,让我们寒彻心头——有的小青年分期付款可能要按揭20多年甚至30年,孰能料,“房奴”彻底解决之日,住宅也就可能“寿终正寝“了!

  我们经常能看到很多资料,说国外的建筑物是如何如何的长寿,比如,瑞士、挪威等发达国家房屋寿命可达80年,英国房屋寿命更高达132年。80年甚至是百余年的长寿,说真的,我们是想也不敢去想,可一般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应在50年以上的要求,为何在现实生活中还远远达不到呢?按照这样的质量标准,近几年屡见不鲜的“楼脆脆”、“楼薄薄”、“楼停停”、“楼歪歪”们,真的是很正常的状况了——就好比一个体弱多病只能活到30岁的人,中途生病吃药住院,多合情合理啊!

  说到中国的建筑市场,偷工减料、层层转包、以次充好、猫腻丛生,似乎一点也不为过。究其原因,是我们对建筑市场的不正常现象太宽容和太迁就,出了小问题,修修补补,真的是楼毁人亡了,大不了也就罚款赔钱,却也因为财大气粗而游刃有余。

  建筑质量,经常被我们誉为是“百年大计”,但现在却莫名其妙地变成了“30年大计”。撇开大量资源消耗不计,若干年后,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个很是棘手的现实问题:民众70年产权的住宅,如果仅仅30年就要拆掉重建,而到那时候,当初的开发商没准早就“灰飞烟灭”不见踪迹了,这样的善后工作如何进行?70年产权的住宅,难道还要百姓再掏钱买新建房?不堪设想,当70年产权和30年寿命“短路”时,我们的财产将何去何从?我们的物权,又由谁来保护和尊重?

  真的是不敢想象:安得广厦千万间,仅仅30年俱欢颜?强烈企盼相关的职能部门能以铁的决心和铁的手腕来整治建筑市场——官老爷们,行行好吧,就让我们在自己的住宅里多住上几年吧,那是我们的辛苦钱买的财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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