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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隐匿财产被发现得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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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6 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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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听时间:26日上午10:00—11:30

  在线律师:高骏(江苏金长城律师事务所)

  魏女士:我和前夫离婚五年多了,不久前我偶然从他朋友处得知,他还有一套二居室的商品房,离婚前我并不知道他有这处房产,请问我能要求分割这套房产吗?

  高律师:可以。《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1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顾先生:2008年我承租了两间门面房,租期至2010年12月底。今年年初,房东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将此房悄悄售出,现在新房主要求我搬出该房。请问,新房主有没有权利要求我搬出,我该怎么办?

  高律师:新房主无权要求你搬出。《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因此你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继续承租或请求法院确认该房屋买卖协议无效,要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该房屋。

  28日10:00—11: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025)96096—1—1热线的是江苏维世德律师所唐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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