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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能耗费掏得好“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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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6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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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周,和煦园电梯被人为停电的事件经本报报道以后,引起了不少读者的共鸣。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二天下午,就由物业公司牵头,召集业主代表、街道及社居委相关负责人,召开了一次协调会。经过磋商,物业和业主间达成了一些共识和谅解,矛盾得到缓解。

  近日,本报记者为了进一步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对和煦园小区物管处和部分业主进行了深入采访。

  物业:代垫电费亏损大

  据物业管理处的负责人介绍,发生电梯停电的是小高层住宅,该楼配备两部电梯,和隔壁的小高层三部电梯共用一块电表。由于该处供电属于物业公司代收代支项目,供电部门到期按照发生的电费,直接从物业公司的账户上划款,物业公司实际是先行垫付,然后才据实从业主处收取。

  时至今日,物业公司一直按时支付给供电公司相关电费,从未拖欠过。但是该楼业主自2006年12月28日先后入住以来,电梯、楼道灯发生的公共能耗费一直难以收取,缴费率只有20%左右,截至今年9月份,物业公司在该栋楼仅此项费用就累计亏损30721.40元。为了向该栋楼业主催要,物业公司将每户按照实际入住月数进行了分摊并张榜公布,并且多次在楼道单元门张贴催费通知,又让收费员带着分摊表和供电部门开具的用电发票挨户上门解释,然而收效甚微。

  物业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万般无奈,才出此下策,不过我们也意识到要寻找更合理的方式进行解决。”

  业主:公共电费缺乏衡量标准

  和煦园多位业主称,以前拒交电梯电费主要是因为1802室的房屋出租给别人开公司,由于往来的人比较多,造成电梯使用率高,公共能耗无形中增加了许多。一刀切让普通业主共同分摊不合适,希望能想办法精确测定每家每户公共能耗的数额,这样大家都一目了然。

  对于业主的顾虑,物业的工作人员强调,1802室的业主在决定将房屋出租给别人办公司时,并没有告诉物业,物业公司发现后多次进行了劝阻,但是对方并不理睬,物业没有执法权,也是无能为力。至于精确测定每户的公共能耗很难,在目前还没有找到更科学的方法。

  有部分已缴费的业主认为,公共能耗费为大家所用,所有使用人理应来承担,如果因为不交此项费用而造成矛盾的激化,肯定是损害了大家的共同利益。

  困境:收费难题待破解

  经过最新的商议,和煦园的物业和业主达成一致,对于目前已经发生的实际电费,业主按照分摊表及时缴纳,同时业主代表负责与租赁1802室的公司磋商能耗分摊比例。

  在走访中记者发现,合肥市目前有一些物业公司实际上是处于亏损状态,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物业服务等相关费用收不上来,最后带来的是物业和业主间的各类纠纷,这也成为物业管理发展中面临的困境。

  据了解,目前像和煦园这样的中等规模小区,物业服务费收取率只有60%,每年的亏损额在20多万。而很多的物业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公司,又不得不考虑自己的生存问题。

  “一边是物业公司的收费难带来发展瓶颈,一边是业主对于物业收费的质问和抗拒。”一位房地产专业人士认为,鉴于目前物业管理市场发育还不完善,类似的情况不是个例,在一些小区的小高层和高层住宅中都会出现,怎么样才能合理分担公共能源费不只是物业公司能解决的,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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