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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按揭贷款有哪些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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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0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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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有合法的身份(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如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的收入证明;(3)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般不能超过65周岁。(4)如果已婚提供夫妻双方的材料;未婚提供未婚证明;离婚提供离婚证。

二、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三、缴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据。

四、到银行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开发商一般都会与一家或几家银行

签订合作协议,因此到与开发商有协议的银

行办理按揭贷款协议,这样手续会方便些。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五、银行的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

六、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以上手续银行一般会代办。

七、开立账户。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八、支用贷款。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九、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

十、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您就成为房屋的真正所有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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