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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市土畜产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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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9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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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政发〔2008〕10号

延安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www.yanan.gov.cn   2008-03-28 10:40

商务局:

  根据市发改委《关于新建石佛沟安置小区的批复》(延市计资〔2007〕60号)、市规划局2006年第17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市政府同意收回延安市土畜产公司17.255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延凤国有〔1998〕字第0224号)。由市国土资源局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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