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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以城建加油站国有资产抵顶拖欠工程款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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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0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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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市规划建设局:
  你局宁建(2004)248号《关于城建加油站抵顶债务后土地出让金抵顶债务的请示》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鉴于西宁市南绕城快速路项目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高达7900万元,仅欠新疆石油建设有限公司第二项目部一家施工单位就达1500万元的实际情况。为贯彻国务院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电视电话会议及国务院督察组10月31日对南绕城快速路项目拖欠工程款督导时的指示精神,为解决南绕城快速路项目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市政府同意将你局所属城建加油站国有资产用于抵顶南绕城快速路项目拖欠的工程款。同时,对抵顶中因涉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发生的土地出让金一并列入,用于抵顶拖欠的工程款。
  请市计委、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办理相关抵顶手续。 此复 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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