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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表被烧坏 谁个来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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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3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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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家住达县南城的符女士因电表两次被烧,在达县消委会的帮助下,终于得到了满意的说法。

符女士家里的电表因故在2006年3月28日被烧坏,便根据供电部门的要求以550元/只的价格重新购买和安装了一只由供电部门提供的新电表,才得以恢复供电。可不知何故,该新电表又于5月30日被烧坏,无法照明。符女士始终想不明白,我们很少在家用电,且家里唯一的大负荷就是一个家用冰箱,连电视都很少看,不可能是超负荷导致的烧表。于是找到供电部门要求给予说法。双方争议分歧较大,未能达成协议,投诉到达县消委会。

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trim="t" fitshape="t">经组织双方调解,达成了由供电部门给消费者免费更换一只同型号的电表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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